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汇总6篇

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汇总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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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汇总

  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

  为加强园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遏制园区内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新区以“四全”举措,重拳出击,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行动。

  一是全方位宣传发动。由高新区工程建设和应急管理局牵头,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制作宣传横幅50条,发放宣传手册8000份,督促园内企业通过企业广播每天定时播放摩托车、电动车安全行驶的相关知识。

  二是全面摸底排查。根据高新区安全生产联系企业责任清单,每名联系人对所联系企业的摩托车、电动车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台账清、底数明,并逐人逐车建立信息台帐,做不漏一车、不缺一人。

  三是全员警示教育。坚持惩戒教育并举,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方式,在党群服务中心开设集中学习点,组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学习教育,自行动开展以来组织学习人员达1000余人。

  四是全时段执法检查。由主管领导带队,组织经开区交警中队、高新新工程建设和应急管理局人员进行全时段执法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路口、单位口、企业口等重点检查。坚持在大风大雨进行执法,确保做随时随地发现一起即查处一起。4月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拆除遮阳伞210辆,查处无证驾驶摩托车33起,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乘坐人不戴安全头盔79起。

  自行动开展以来,有效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为营造良好、安全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不、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汉应急〔202x〕97号文件要求,我镇立即在本辖区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排部署到位

  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时完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镇长张雄飞为组长、副镇长石家伟为副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真正做到行动迅速、执行坚决,确保各项措施稳步推进。

  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理行动部署,确保电动车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三、加大舆论引导

  坚持整治和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全方位等的宣传发动工作。发动辖区居民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临时标志申领以及保险购置等工作,积极开展交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微信、QQ、短消息等媒介,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电动车火灾事故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各村网格员村组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重点突出对电动车发生火灾的原因及自救技能方面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加强调度

  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加强任务针对性、有效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镇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3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电瓶车消防事故多发势头,经街道办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违法违规电瓶车停放充电行为治理,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工作机制。采取全面排查、现场联动处置、后续疏堵结合长效管控的方式,充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整体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行动

  对住宅小区、居民楼院(道)重点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是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检查专项行动

  深入摸排居民电瓶车充电刚性需求,加快建设一批集中充电点,努力做到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电瓶车充电设施全覆盖。对已安装集中充电设施的居民小区,督促居民在集中充电点充电。对于尚未实施集中充电的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物业在小区选定专门的停放充电安全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看护。无物业服务企业且相对封闭的小区,由社区在封闭区域内选定专门的停放充电安全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看护。无物业服务企业且相对开放式的小区,由社区就近选定公共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看护。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区板报、公示栏、志愿者巡逻、网格员走访和户外显示屏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易发多发的城中村、居民住宅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等场所,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自觉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以及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集中停放充电点。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消除隐患。各社区(村)居委会、物业等相关单位,在6月1日前逐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到“四个一律”:一律教育劝导,责令撤除;对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强制撤除;对阻挠撤除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传唤教育;对涉嫌违反《消防法》的行为,一律由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强化执法管理。进一步明确执法依据和程序规范,依法合规处理处置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充电行为。重点查处住宅小区电瓶车、电动汽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由我办工作人员及时汇总整理上报至县消防救援中心。

  (三)实施网格巡查。针对此次整治工作面广量大特点,聚焦住宅小区、沿街店面等重点区域,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提高及时发现、迅速处置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划定分片范围,明确具体网格人员,落实巡查责任;建立立即报告、现场处置的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发现后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四)强化社会宣传。聚焦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利用户外视频、宣传栏、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持续开展电瓶车安全停放、安全充电知识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堵塞消防通道危害性等与群众身边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宣传。特别是对发生典型火灾案例要及时加强警示教育,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电瓶车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此次专项行动纳入街道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此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坚决克服推诿扯皮,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务求治理实效。

  (三)加强调度推进。各级要建立通报会商制度,总结分析工作推进的实际成效和鲜活案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形成特色亮点。

  (四)加强督察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随机抽取两个社区(村)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4

  为加强我市中心城区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和违规三、四轮电动车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压减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益政通〔20xx〕4号)、《2022年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益办发电〔2022〕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决策部署,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切实解决交通领域突出安全隐患。通过开展超标违规电动车专项整治,实现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管理明显规范,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非法营运等交通乱象明显减少,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有效治理。

  二、组织领导

  中心城区超标违规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由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导推进;资阳区、赫山区和益阳高新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区级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有力有序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调度、通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

  三、治理重点与范围

  (一)重点违法: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按车道行驶,占道停放。

  (二)重点车辆:未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电动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电动车,已满过渡期(2022年6月15日满过渡期)的超标违规二轮电动车,已满过渡期(2021年6月15日满过渡期)的超标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

  (三)治理范围:市中心城区(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其余各区县(市)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整治。

  四、治理原则

  (一)依法规范,系统治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委文件精神,从销售监管、质量监督抽查、车辆注册登记、路面执法、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系统治理,根治乱象,规范秩序。

  (二)积极稳妥,疏堵结合。对超标违规电动车整治,坚持突出重点,先城市(镇)后农村,分步实施;坚持规范管理,实施“有牌严管”“无牌取缔”;坚持维护合法权益,采取先宣传、后劝导、再执法的渐进式柔性政策;坚持公交优先,在进行整顿规范和禁限行的同时,调整优化公交班线,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

  (三)强化责任,长效管理。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设定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责任,严格督办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4月16日至5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开展关于电动车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超标违规电动车上路行驶危害性的宣传片,召开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浓厚氛围。

  (二)劝导执法,实行限行(5月16日至6月15日)。对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启动禁行,严格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同步加强宣传劝导,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严查严管,长效监管(6月16起)。由资阳区、赫山区、益阳高新区牵头,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销售商家、违反禁行规定和非法营运的超标违规电动车实行严管重罚,强力整治交通秩序。

  五、部门职责

  (一)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并对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二)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益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宣传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整治工作内容、政策、措施。

  (三)市委政法委:做好整治工作期间的维稳工作。

  (四)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关于电动车管理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五)市创文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协同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创文工作考核内容。

  (六)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电动车销售商家的监管,严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和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七)市公安局:组织参与综合执法,对电动车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做好执法保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电动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公共交通的运力保障。

  (九)市城管执法局:加强本单位道路保洁电动车的管理,参与电动车整治综合执法,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商管理,依法查处电动车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市财政局:保障整治工作经费。

  (十一)市信访局:做好整治期间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和政策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十二)市残联:配合做好整治涉及残疾人的信访、维稳工作。

  (十三)市邮政管理局:加强邮政快递行业电动车监督管理。

  (十四)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三区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治理工作;做好维稳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交通问题顽瘴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资阳区、赫山区、益阳高新区必须落实属地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落实主管、监管责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

  (二)部门协作,共管共治。资阳区、赫山区、益阳高新区政府(管委会)及各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要组织联合执法,开展重点整治,形成强大声势,确保工作效果,对阻扰、妨碍执法的行为从严从速处理。

  (三)规范执法,确保平稳。要加强执法保障,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注意执法方式,掌握执法尺度,妥善处理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和负面舆情。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专项整治实施期间,市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适时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对策措施,调度整治行动。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启动问责。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考核内容。

  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5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近日,我队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抓手,在辖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优化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细化措施,大力推进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召开整治动员部署会,把握交通管理工作要点,找准重心,明确整治职责,在辖区形成一波整治攻势,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要求全体民辅警统一思想,按照检查力度不减、处罚力度不松的标准,全面加强对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查纠力度,切实提高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重点查纠,强化实效

  灵活调勤警力部署,在抓好辖区国省干道、乡镇要道、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密度及安全管控的同时,把重点转移到城区两轮车出行密集路段,严格路面过往车辆安全检查,重点对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未带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截止x月x日至x日,大队共计查处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xx余起,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xx余起。

  三、广泛宣教,浓厚氛围

  一是通过向广大驾乘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结合阵地宣传,向驾驶人面对面宣传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进一步增强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两轮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努力提高安全带使用率、安全头盔佩戴率,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坚持将“一盔一带”宣传融入到“七进”宣传中,通过交通安全座谈、课堂、组织观看视频、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浓厚“一盔一带”宣传氛围,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防护意识,引导其摈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环境。

  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6

   为切实遏制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团安委会按照师市安全委员会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的统一安排,持续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督查、压实责任

  为持续有效推进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团、连(社区)两级成立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小组,明确连队、社区及相关部门责任,安全整治小组加强督查检查,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全力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安监科、派出所等部门多次深入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点和居民小区、连队,认真排查不合格产品和违规充电行为。检查中,没有发现销售不合格产品现象,但使用存在以下情况:

  1.强化源头整治,对6家销售、维修店面的消防、线路及电动车摆放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隐患进行现场整改。

  2.对辖区居民小区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现象16处。纠正违反规定载人载物、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加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影响道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26起。

  3.7月份对每个小区每幢住宅楼电动车的拥有量和分布进行了摸排,8月份对新招人员的电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摸排。

  三、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形式,执法人员深入居民区通过讲述电动车事故案例提醒广大群众必须认识到违规使用电动车的危害性,教育居民文明驾驶电动车、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严禁在居住建筑走道、楼梯间、地下室存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超时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继续发挥在团部的“两员两站”、派出所移动巡逻的作用,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2)持续深入社区及连队,做好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宣传及检查工作。

  (3)“三秋”前开展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4)加紧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尽快落实各类电动车办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