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十三五”总结及“十四五”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效

(一)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区是全市扶贫开发非重点区(县),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42户7465人,分布在全区17个乡镇363个行政村。全区2018年实现1037户4062人稳定脱贫,2019年实现897户3376人稳定脱贫,2020年完成剩余8户27人的脱贫任务,全区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我区作为全省绩效考核非贫困县系列市辖区内的组团区,在2020年上半年全省绩效指标考核摸底评估中位于12个组团区第一名。

(二)实现产业就业扶贫全覆盖。一是产业扶贫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投入约1.24亿元,先后实施了股份合作、扶贫微工厂、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扶贫产业项目140多个,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覆盖率100%。二是就业扶贫全覆盖。“十三五”期间,我区每年都通过就业状况调查、劳动技能培训、举办大型劳务人才洽谈会、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推送用工信息等措施,大力拓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提高贫困群众就业稳岗水平,增加贫困户的工资性收入,全区贫困劳动力实现了就业扶贫全覆盖。特别是,立足本地优势,开展了“千企帮千户、脱贫奔小康”志愿服务行动,全区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成效更加明显。截至目前,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2696人实现了就业并稳定增收,其中省外就业达424人,实现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全覆盖。

(三)实现扶贫惠民政策落实全覆盖。一是在健康扶贫上,实现建档立卡贫人口参保全覆盖,贫困群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普惠率100%;
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服务类100%;累计实施大病救助231人次,免费救治建档立卡白内障患者22人;
累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慢性病认定1798人。二是在教育扶贫上,以“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结果全告知”为目标,扎实落实减免保教费、“两免一补”、“三免一助”政策。2016年以来,全区累计资助建档立卡学生8023人次,发放资助金456万余元,落实雨露计划补助贫困学生共计969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45万余元,做到了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全覆盖。三是在安全住房上。累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195户(C级143户、D级52户),共计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8万余元,通过建立危房鉴定常态排查机制,确保所有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四是在安全饮水上。五年来,每年都对全区17个乡镇的贫困户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跟踪走访、精准对接,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全区363个行政村的水样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贫困群众饮用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均达标。

(四)全区实现零返贫零致贫。一是开展结对帮扶。由区级领导带头,带领全区1942名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子、结亲戚、交朋友,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化了结对帮扶实效,提高了贫困户的满意度。二是开展消费扶贫。集中开了“消费扶贫月活动”,我区设立了新洺超市、美食林迎宾路店和嘉德润超市等3个消费扶贫专区,均与扶贫产品生产企业签订了扶贫产品专区签署供销协议。先后开展4次扶贫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扩大扶贫产品消费带贫能力。全区共认定扶贫产品17个,其中,可利尔种业、紫山怀小米等15个扶贫产品通过国家扶贫办审核,线上入驻了消费扶贫展销平台,线下入驻了市消费扶贫专馆。三是开展金融扶贫。全区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96.5万元,支持70个贫困户,通过发展养殖、种植、手加工等产业实现增收且稳定脱贫。四是实施兜底保障。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2820元/人/年调整为现在的5124元/人/年,确保低保线始终高于扶贫线。通过精准核查、精准施策、兜底扩面等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将全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纳入兜底保障范围2752人,其中,农村低保2719人,农村特困供养33人,为打赢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实施精准防贫救助。通过招投标,与太平洋财险签订协议,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区财政先后拿出613.7万元,作为防贫保险金,启动实施精准防贫救助。全区累计实施防贫救助494户,累计发放防贫救助资金419万余元。同时,按照“一帮一”机制,落实防贫救助对象后续帮扶措施,全区无一例返贫脱贫现象,真正从源头筑起贫困发生的“截流闸”和“拦水坝”。

(五)区划建设工作成效斐然。一是一次性完成三个撤乡设镇工作。自2016年9月县撤县设区以后,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东杨庄、讲武、西苏和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落实责任、大力指导,完善设施、改造提升,规范管理、积极筹备,于2017年6月6日至7日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的验收,获得了领导的一致好评。2018年2月5日,市政府根据省民政厅冀民函【2017】169、170、171号文件精神,分别下达了邯政字【2018】19、20、21号文件,批复同意上述3个乡的撤乡设镇工作。一次性批复同意3个乡的撤乡设镇工作,创造了区划管理工作历史,对经济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全区共有9个镇、8个乡,全区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新建成立18个城市社区。成立了区委书记、区长牵头的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书记、常委组织部长、主管民政副区长等县级领导干部牵头的两个工作专班,制定了《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通过外出观摩学习,与组织、住建、临洺关镇及相关村街多次商讨,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主城区新设立了18个社区并全部挂牌运行,添补了我区城市社区的空白,补强了城市社区建设的短板。

(六)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更加规范。一是规范低保、五保管理。五年来,先后通过精准核查、精准识别、低保五保扩面等工作,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确保了应退尽退、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240户16138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5亿余元;
城镇低保对象230户488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1100余万元;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589户1636人,累计发放资金4800余万元。二是及时调整补差标准。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2820元/人/年调整为现在的5124元/人/年。将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2016年的4800元/人/年(分散)、5700元/人/年(集中)统一调整为现在的6720元/人/年。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450/人/月提高至现在的702/人/月。三是开展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政策补偿范围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它各类商业保险报销后,经本人申请,对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救助。累计救助各类困难对象950人次,救助资金达480余万元。2019年初机构改革将此项工作移交至区医保局。四是发挥社会救助站作用。十三五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2人次,护送返乡123人次,站外托养35人次,协助站外查询受助人员100余次,同时对因盗抢进城的务工人员和因家庭纠纷而出走的无着落人员提供住宿,食物和返城车票等相关的救助服务。

(七)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一是儿童福利院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我区儿童福利院位于西南开发区广府大街西段北侧,总投资400余万元,总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2000平米,设计床位50张,主要提供孤儿与弃婴、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服务,是一家集儿童供养、康复训练、特殊教育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通过一线督导、强化调度,2017年11月份,儿童福利院顺利完工,并已投入使用,现有各类院民22人,其中孤弃儿童11人,流浪乞讨3人,城市特困8人。二是实施养老院改造提升。对永合会、小龙马、西河庄等3所敬老院进行了改造提升,全部实现了公办民营。2020年,在刘营敬老院基础上进行改造,完成了区养护院改扩建任务。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养老院13家,其中公办养老院1家,公办民营4家,民营养老机构8家,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更加规范,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三是积极落实高龄补贴政策。“十三五”以来,累计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000余万元。四是加强孤儿救助和残疾人两补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孤儿202名,累计发放孤儿救助金1000余万元。共有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11004名,累计发放残疾人两补2500余万元。五是区养护院建设完工投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护院建设工作,列入全区20项民心工程和10项民生实事内容,及时安排、大力推进。2020年9月15日我区养护院建设完工,并于10月份实现顺利运行。截至目前,我区养护院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总床位100张,总投资157.6万元,规划布局坐北朝南,所有场所均达到了无障碍设计要求,老年人健身场地、休闲娱乐场所配置完备,每个房间都有良好的通风和充足的日照,室内安装了紧急呼救设备,护理员配备齐全,全院建设达到了三星级建设标准,为老人提供了绿化、美化、亮化、舒适化的入住环境,极大地提高了全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水平。

二、“十四五”工作谋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牢牢守住社会建设的底线,紧紧围绕区委“398156”工作思路,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更加突出全局站位、协同作战、精准施策、共建共治,高质量推进民政事业建设新征程,为建设美丽、经济强区贡献民政力量。

(二)主要指标

到2025年,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法制保障的现代民政运行机制更加健全;
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专业化、人文化、信息化达到较高水平,民政事业发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建成“现代新民政”,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基本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日益健全,救助水平显著提升,逐步统一低保金发放标准,救助程序规范公正、方便快捷,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渠道进一步拓宽。稳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

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网络覆盖更加广泛,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增加、结构更加合理、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备,老年人助餐、日间照料等基本服务需求优先得到保障。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均达到星级以上标准,幸福院床位数达到2000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床位比例进一步提高,“医养融合”发展局面基本形成。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充满活力,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全区持证养老护理人才队伍达到300名以上。

社会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城乡社区多元治理局面初步形成,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治理体制充满活力。城市“三型”社区建设覆盖率达到100%。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更加规范,综合监管更加有效,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次结构和分布格局基本形成。“四社联动”机制实现全覆盖。

社会福利制度更加普惠。老年人优待、养老服务补贴、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制度全面落实,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展,福利水平明显提升,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区级慈善理念深入人心,公众自愿参与慈善活动的氛围更加浓厚,全区慈善捐赠数额显著提升,慈善透明度、慈善信息公开达标率达到100%。发展1个知名度较高的品牌慈善组织,建设2个品牌慈善项目。全区实名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3%以上,构建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化地标性慈善设施,打造不少于2个公众参与度高的慈善广场,带动形成一批慈善社区、慈善街道等。

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更加高效。行政区划规模、结构更加科学,健全区划调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体制机制。地名文化建设和地名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建设一处区级公益性骨灰堂,17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益性骨灰堂和公益性公墓,殡改安葬设施基本满足民众需求。殡仪馆全面改造提升,全区火化率达到60%以上,惠民殡葬政策更加完善,生态殡葬奖补政策逐步落实,覆盖城乡居民的安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三)重点任务

1、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民政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孺子牛”精神,集中整治民政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十四五”时期,围绕“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总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乡村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增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全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动力。

3、履行民政职能巩固脱贫成果。一是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实重点民生实事,对困难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境儿童、特困人员等特殊贫困群体落实特惠政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一段时间内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等三类对象实施分类保障,提高保障标准。二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脱贫,助力全区脱贫攻坚。三是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桥梁作用,继续实施乡村治理三年行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四是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建立低保渐退机制,对脱贫不稳定贫困人口,实施兜底保障救助。

4、扎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强化社会救助管理和经办机构建设,健全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强化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整合政策资源,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激励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科学设定救助标准,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加强各级社会救助设施平台建设,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建设。

5、抓好儿童群体关爱保护。强化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规范管理,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加强孤儿保障工作,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抓好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大寻亲力度,深入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将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等政策。

6、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一是大力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行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和信用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二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行业的主体,规范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促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健康发展。配合医保部门探索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险,建立不同失能状态老年人群的长期照护基础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标准与规范,提高专业化照护服务能力。加快区域性敬老院和照料护理区建设,提升敬老机构和救助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发挥农村敬老院区域性示范作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推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养老服务公益行动,推动养老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7、提质升级基本社会服务。一是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强区级公益性骨灰堂、乡镇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骨灰堂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乡规民约、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稳妥解决殡葬管理实际问题。二是推进婚丧习俗改革,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围绕民众需求实际,逐步推进并完成1处区级公益性骨灰堂和17个乡镇的公益性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达标建设。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婚姻状况基本信息共享,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完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服务,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8、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推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法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完善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服务站、合作社“五位一体”的农村组织体系。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的城市社区治理组织体系,整合资源,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四社联动”,提高居民参与度,深化社区协商,完善服务体系,构建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机制,不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日常考核评估管理,完善社会监督手段,加快构建风险防范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加强自律。落实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不断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优化社会组织发展规模和结构,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区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三是大力发展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全面落实慈善法,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保值增值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引导培育慈善组织向基层延伸,逐步形成区、乡(镇)、村(居)三级慈善组织网络。要加快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福利类慈善组织的培育步伐,有针对性地培育发展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智障残疾等各类特殊群体为服务对象的慈善组织,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慈善组织发展格局。完善区乡慈善网络,创建公益慈善品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支持福彩事业发展。策划社工和志愿服务项目,培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者队伍。四是规范区划地名界线管理。稳妥推进乡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城区发展空间布局。健全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防范化解机制,有序推进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探索创新界桩管理方式,不断提升界线管理能力。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工作,创新和加强地名地址管理,满足社会多样化地名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地名标志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城乡一体、衔接有序的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9、全面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配优配强区乡民政干部队伍,提高服务能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法治民政建设,完善民政政策法规,健全民政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管理。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各级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