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宠物倡议书】 文明养宠物倡议书500字

  文明养宠物倡议书【1】
  各位养犬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饲养宠物犬。
  狗是人类的朋友,为养犬家庭增添了不少乐趣。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众多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已引起市民们的高度关注,特别是“狗患三宗罪”(狗吠打扰居民休息、随地排泄污染环境、恶犬伤人吓坏路人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损害了城市形象,引发众多市民的强烈反感。
  市民朋友们,当前,2012-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已进入百日倒计时的关键节点,届时来自五湖四海的宾客将齐聚湖城,城市环境、社会秩序、市民素质等都将直接关系衡水市的对外形象和美誉度。
  同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也是我们每一名市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为了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避免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能够自觉增强文明养犬意识,少一些随意、多一份规范,少一些自我、多一份责任,少一些放任、多一份管理。
  在此,我们提出倡议,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
  一、遵守公约,规范养犬
  2010年10月20日,《衡水市民文明公约》、《衡水市民公共行为规范》正式颁布实施。
  其中,对市民养犬提出了具体的约束标准和行为规范。
  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要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违规养犬,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带大型犬、烈性犬上街或出入公共场所。
  二、加强管理,爱护环境
  不携犬或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花圃,避免犬只进入公共水域。
  要坚决避免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随地排泄,如发生类似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对犬只排泄物进行清洁。
  三、和睦邻里,尊重他人
  要体谅他人感受,防止犬吠影响他人,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
  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和睦邻里,避免纠纷。
  犬只外出,要使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
  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带犬乘坐公交、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
  四、做好防疫,避免传染
  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及时到防疫部门为犬只进行免疫检查、注射疫苗,领取免疫证和免疫牌。
  如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要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
  病犬求医期间,不得随意外出遛狗,以免互相传染。
  桃城区文明办
  xxxx年七月二十五日
  文明养宠物倡议书【2】
  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业主在闲暇之时饲养起了宠物。
  饲养宠物可以调剂人的情感,给人带来愉快、活力和希望,增添生活乐趣,但随着宠物的增多,也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宠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狂犬病发病率居高不下,宠物的排泄物和排遗物影响环境,宠物的叫声严重干扰正常生活。
  对于饲养宠物的利弊和规范管理已成为业主关注的热点问题。
  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规定》,为使业主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敬请各位业主朋友们遵守政府对养犬的如下规定并共同监督执行:
  1、所有业主饲养的犬只必须进行登记、免疫和检测;
  2、在准养犬只颈部系挂由犬类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犬牌;
  3、小型观赏犬在允许出户时间内,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
  大型犬必须圈(栓)养,不得出户;
  4、允许携带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
  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自行立即予以清除;
  5、在公共区域(包括绿化地、花坛)内不得遛犬,犬的排泄物应由携犬人及时处理;
  6、养犬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7、未按规定栓养或圈养犬只的,其他业主有权予以制止;
  8、因犬只伤人,犬只主人应负责由此造成的全部医疗费用及一切损失。
  让大家都居住在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里,拥有高尚优雅的生活品质,请您多注意规范养犬,您的举手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