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死亡证明新规定【死亡证明范文居委】

居委会怎么开死亡证明呢?下面小编整理了有关死亡证明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死亡证明范文居委【1】
  死亡证明
  本居委会,***村,姓名**,身份证********,与*年*月*日*时,什么原因,在什么地方死亡。
  本居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加盖公章
  如果在医院死的,需医院出具死亡证明,然后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开死亡证明。
  如果不在医院死的,要找殡仪馆开。
  然后拿这两份证明到所在社区开死亡证明
  这种情况本来是应该铁路站点医院开具的,但是现在你已经把遗体拉回生前居住地了,具体是停放在哪里的呢?如果是在医院的太平间的话可以让停放医院放具死亡证明.
  如果是停放在家中或者殡葬礼仪公司之类的地方的话,可以邀请当地派出所与当地能够出具死亡证明的医院医师共同出面一起开具.
  殡葬法规明文规定,村镇级别的居委会没有权力开具死亡证明,但现实中很多违规操作。
  你这种情况最好就是请当地的医院和派出所的人出面,也可以找到居委会的,只要有遗体在,也已经确定死亡了,应该问题不大。
  现实社会想办点事通常要去找找关系或者花点钱之类的,不行花点钱送点礼,(我很看不惯这种风气,但没有办法)放点血吧,主要是让人入土为安,活着累了这么久,死了就别在折腾了!
  看怎样死咯!!如果是自然死的由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开具死亡证明、还有死者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是病死的就由医院开证明加户口本、身份证!如果是谋杀死或者死因
  不明白有待公安机关调查的或者交通事故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开具死亡证明这个就不用你自己主动去搞!
  你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
  但你首先得确定到底是哪些银行的存款,把存款凭证或银行卡找出来,否则,只凭你口头说的“可能有银行存款”,公证处无法为你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证明范文
  你母亲去世后,你作为其独生子有权继承其遗产(房产、银行存款、证券……等等所有属于其生前所有的财产及财产权益),此外,根据《继承法》规定,你母亲的配偶及你母亲的父母都应作为你母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死者与配偶的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派出所出具)。
  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出具)。
  4、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户籍档案登记表(派出所出具);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出具)。
  5、继承的财产权利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村镇房屋的建房申请报告、建房执照<乡镇政府的建房部门出具档案复印件并盖章确认>;存单、存折、储蓄卡、信用卡等,住房公积金卡、
  住房补贴证明,股权证明、证券权利证明;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证明;养老保险金证明、破产安置补偿费证明等)。
  6、继承的房屋已拆迁的,还应提供:拆迁协议、安置证明、房屋产权移交表、完税凭证等材料。
  7、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遗嘱公证书,遗嘱见证人的有关材料,经公证的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人民法院宣告被继承人死亡的裁定书等)。
  办理时间,你要向所在地的公证处咨询,各个公证处都有自己的承诺办证时间,但不能超过法定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死亡证明范文居委【2】
  为规范殡葬管理和减少各类案件的积压,渝公发〔2009〕427号文件正式宣告:以往居民在家死亡到社区开证明的历史已不复存在。
  4月8日上午,柳背桥社区居委会所辖兰花村42-2-1居民刘大爷和他女儿到居委会要求为昨晚因病去逝于家中的78岁亲人出具死亡证明。
  该社区主任按上月石桥铺街道民政会上要求把不能出死亡证明的原由向死者亲属作了解释,介绍他们去找派出所。
  随后石桥铺派出所又送他们回居委会,认为不由他们出证明。
  经过三次往返,死者家属火冒三丈,言语及不友好。
  为阻止矛盾的升级,社区与警方协商,经请示上级,这次就由去逝前给予输液的钟表厂卫生服务站出具死亡证明,社区附证、派出所盖章,就此平息了这次矛盾。
  柳背桥社区居委会为此事引发的问题,深刻认识到是宣传力度不到位造成的。
  为避免今后类似事件再度发生,特别根据文件精神,拟定了《关于办理死亡证明的通知》下发各物业小区,并组织人员张贴到各散户区或居住人群较集中的地方。
  力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蜀山区居民以前办理死亡户口注销,必须携有效证明先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具《医学死亡证明书》,才可到派出所注销户口,然后去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
  记者昨天从蜀山区疾控中心获悉,今后这个程序直接在社区就能办好了。
  据介绍,蜀山区居民办理在家中去世的死亡公民户口注销,只需要带当地社居委出示的死亡证明书,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医学死亡证明书》,然后直接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
  在医院死亡的,家属只需带着医院开具的《医学死亡证明书》直接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即可。
  蜀山区居民以前办理死亡户口注销,必须携有效证明先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具《医学死亡证明书》,才可到派出所注销户口,然后去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
  3月15日从蜀山区疾控中心获悉,今后这个程序直接在社区就能办好了。
  蜀山区居民办理在家中去世的死亡公民户口注销,只需要带当地社居委出示的死亡证明书,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医学死亡证明书》,然后直接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在医院死亡的,家属只需带着医院开具的《医学死亡证明书》直接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即可。
  殡仪馆收的是医学死亡证明,凭此证明来确定逝者是在医院正常死亡的,原因是死于各种疾玻如果非正常死亡就由公安刑警部门开具非正常死亡证明。
  上述两个证明均不是对个人的,不能补开。
  如果有复印件你可以拿去,要是没有就拿户口本也应该可以证明,上面有注销章。
  死亡证明范文居委【3】
  兹证明 (男/女,身份证号码为 )生前住 省 市 区 路,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因 (死因)死亡。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