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聘用医师合同】 个体诊所聘用医师合同

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以下是关于医院聘用医师合同,欢迎阅读!

  医院聘用医师合同【1】
  聘用机构:平安按摩室
  法人代表: 马玲玲(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按摩技师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2011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4日止,聘期伍年,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聘用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相关医疗按摩技术免费培训。
  2、乙方在此期间所进行的进修学习由甲方具体安排,并且进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学习所需的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3、五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婚嫁,不得擅自离开。
  4、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4月25日与陇西
  医院聘用医师合同【2】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门: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护士()技师()其他()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
  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工资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
  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
  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
  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
  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
  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
  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