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初心网编辑按】在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何 平

(2020年6月23日)
同志们:

  6月13日,财政部 监察部 国务院纠风办 审计署联合印发了 《关于开展强农…初心优秀优秀范文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在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


在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何  平

(2020年6月23日) 
同志们:
  6月13日,财政部 监察部 国务院纠风办 审计署联合印发了 《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6月17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召开了 全国 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了 安排部署。市政府组织召开这次会议,主要就是贯彻落实全国 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我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关于这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实施意见》已作了 明确界定,省政府办公厅已将该文件转发至各县(市 区)人 领导讲话稿。这里,我结合xx实际,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 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连续出台了 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 有 力的政策支撑和保障。从我市贯彻执行强农惠农政策的情况来看,总体趋势较好,赢得了 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 到位 执行搞变通 兑现打折扣的现象还时有 发生,特别是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滞留 侵占 挪用 抵扣等问题,有 的已经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引起较大反响,一定程度影响了 强农惠农政策效应的发挥,损害了 党委 政府的形象。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就是要从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 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 正之风,确保把各类政策实惠不 折不 扣地落实到农民群众手中,真正保护好 调动好广大农民群众投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这项工作,绝不 允许敷衍应付 推诿塞责。
  二 把握工作原则
  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要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科学 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 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 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 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 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坚持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要在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的同时,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 涉及面广 农民群众关心 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合理确定牵头部门和协助单位,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切实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不 断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 突出清查重点
  按照中央和省上的安排部署,此次清理检查的范围包括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主要包括财政 发改 农业 林业 水利 国土 环保 扶贫 劳动 卫生 民政 文化 教育 科技 人行等部门,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单位覆盖负责各专项资金支配使用的所有 单位。各级各有 关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清理检查2007—2020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是否存在多头申报 虚报冒领 套取资金的问题;
是否存在截留 挤占 挪用资金的问题;
是否存在滞留 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
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是否存在问题;
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根据我市实际,重点要加强对以下几类资金的清理检查: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 粮食直补 农资综合补贴 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 路 电 气 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 财政扶贫资金等。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 偿使用费 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 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经费 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
  四 明确进度要求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20年6月23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部署启动阶段(6月23日—6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各县(市 区)要在6月30日前将启动情况及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20日)。主要任务是按照专项清理检查的范围 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包括: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
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
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予以坚决纠正;
从制度政策落实 项目申报审批 资金下达 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分析原因,完善监管制度。三是重点检查阶段(7月21日—9月30日)。7月21日至8月10日,市上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检查面要达到80%以上;
8月11日至8月31日,省上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检查面将达到50%以上;
9月1日至9月30日,迎接中央重点检查。四是整改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各地各有 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县(市 区)于10月1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上于10月2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 强化组织领导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涉及面宽 工作量大,各级各有 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要落实责任主体。财政 监察 审计部门是此次专项清理检查的责任主体。财政部门要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的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工作;
监察 审计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专项清理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统一部署,做好本系统的专项清理检查工作。二是要发动群众参与。要多深入基层,准确掌握群众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捕捉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各有 关部门要结合专项清理检查工作,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或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并有 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三是要严肃纪律要求。专项清理检查要认真贯彻“实事求是 自查从宽 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存在问题又没有 认真整改的地方和单位,要在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的同时,暂停拨付其相应的专项资金;
对在专项清理检查工作中发生违反财经纪律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加重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同志们,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意义重大 任务艰巨。希望各级各有 关部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这项工作,确保维护好 实现好 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实际行动树造好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